房客租来房子抵押借款 警方认为涉嫌合同诈骗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夏秋华 颜青松
本报讯
伪造房产证的瑞安某公司职工戴某通过中介公司把租来的房子抵押给了周女士,换得8万元的借款,之后戴某将钱挥霍一空。戴某日前被瑞安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移送检察机关提请起诉。 今年40岁的戴某独自一人在瑞安市区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居住。去年11月21日,他花了数百元钱为租来的房子伪造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然后通过瑞安一中介公司与退休干部周女士联系,并以这一系列伪造的证件作担保向周女士借款8万元。 警方说,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戴某的还款时间限定为10天,但戴某“借”钱后便一去不复返,到湖南长沙、杭州等地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周女士通过各种途径要求戴某还款,后来才发现所谓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是假冒的。今年5月9日,周女士向警方报案,19天后瑞安警方在某宾馆将戴某抓获。 |